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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及地基處理的規(guī)范要求匯總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的劃分

來源:建筑與市政工程施工質(zhì)量控制通用規(guī)范 GB55032-2022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可劃分為以下子分部及分項工程

地基(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砂石樁復核地基,高壓旋噴注漿地基,水泥土攪拌樁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

基礎(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無筋擴展基礎,鋼筋混凝土擴展基礎,筏型與箱型基礎,鋼結(jié)構基礎,鋼管混凝土結(jié)構基礎,型鋼混凝土結(jié)構基礎,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基礎,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基礎,干作業(yè)成孔樁基礎,長螺旋鉆孔壓灌樁基礎,沉管灌注樁基礎,鋼樁基礎,錨桿靜壓樁基礎,巖石錨桿基礎,沉井與沉箱基礎

基坑支護(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灌注樁排樁圍護墻,板樁圍護墻,咬合樁圍護墻,型鋼水泥土攪拌墻,土釘墻,地下連續(xù)墻,水泥土重力式擋墻,內(nèi)支撐,錨桿,與主體結(jié)構相結(jié)合的基坑支護

地下水控制(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降水與排水、回灌

土方(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土方開挖、土方回填,場地平整

邊坡(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噴錨支護,擋土墻,邊坡開挖

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主體結(jié)構防水,細部構造防水,特殊施工法結(jié)構防水,排水,注漿

地基強度或承載力檢驗結(jié)果符合設計要求

來源:《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zhì)量驗收標準》GB50202-2018

4.1.3 地基承載力檢驗時,靜載試驗最大加載量不應小于設計要求的承載力特征值的2倍。

4.1.4 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注漿地基、預壓地基的承載力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地基承載力的檢驗數(shù)量每300m2不應少于1點,超過3000m2部分每500m2不應少于1點。每單位工程不應少于3點。

處理地基施工前

來源:《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guī)范》GB55003-2021

4.4.2 處理地基施工前,應通過現(xiàn)場試驗確定地基處理方法的適用性和處理效果;當處理地基施工采用振動或擠土方法施工時,應采取措施控制振動和側(cè)向擠壓對鄰近建(構)筑物及周邊環(huán)境產(chǎn)生有害影響。

地基處理后

來源:《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guī)范》GB55003-2021

4.1.3 處理后的地基應進行地基承載力和變形評價、處理范圍和有效加固深度內(nèi)地基均勻性評價。復合地基應進行增強體強度及樁身完整性和單樁豎向承載力檢驗以及單樁或多樁復合地基載荷試驗,施工工藝對樁間土承載力有影響時尚應進行樁間土承載力檢驗。

4.4.8 處理地基工程施工驗收檢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換填墊層地基應分層進行密實度檢驗,在施工結(jié)束后進行承載力檢驗。

2 高填方地基應分層填筑、分層壓(夯)實、分層檢驗,且處理后的高填方地基應滿足密實和穩(wěn)定性要求。

3 預壓地基應進行承載力檢驗。預壓地基排水豎井處理深度范圍內(nèi)和豎井底面以下受壓土層,經(jīng)預壓所完成的豎向變形和平均固結(jié)度應進行檢驗。

4 壓實、夯實地基應進行承載力、密實度及處理深度范圍內(nèi)均勻性檢驗。壓實地基的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分層進行。強夯置換地基施工質(zhì)量檢驗應查明置換墩的著底情況、密度隨深度的變化情況。

5 對散體材料復合地基增強體應進行密實度檢驗;對有粘結(jié)強度復合地基增強體應進行強度及樁身完整性檢驗。
6 復合地基承載力的驗收檢驗應采用復合地基靜載荷試驗,對有粘結(jié)強度的復合地基增強體尚應進行單樁靜載荷試驗。

7 注漿加固處理后地基的承載力應進行靜載荷試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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