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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與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是否可以一并進行?

單位工程驗收與合同工程完工驗收是否可以一并進行?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SL 223—2008)第5.0.1條  

施工合同約定的建設內(nèi)容完成后,應進行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當合同工程僅包含一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時,宜將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驗收與合同工程完工驗收一并進行,但應同時滿足相應的驗收條件。

條文說明:當施工合同工程僅包含一個分部工程或一個單位工程時,宜以分部工程驗收或單位工程驗收名義結合合同工程完工驗收一并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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